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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6010318000399001001]通刘路匝道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港闸区通刘路两侧2、工程规模:闸道累计全长2351.65米,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港闸区通刘路两侧 2、工程规模:闸道累计全长2351.65米,标准段红线宽度24米;估算价约39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4月。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次招标共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道路、桥梁、箱涵、排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六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五年;项目负责人物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7、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请于2017年12月16日到2018年1月 4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标段人民币255元/标段,售后不退。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 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人员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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