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SZBZX2017-WZ-206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石化生产部六台缓冲罐物资采购 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名称:四川石化生产部六台缓冲罐物资采购 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生产部六台缓冲罐,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最高限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 技术要求 1 回收溶剂中间罐 V-2107/V-2207 (详见技术附件) φ5000*7500*14mm Q345R 台 2 44万元/台 详见《技术附件》 2 水中间罐 V-2108/V-2208 (详见技术附件) φ4000*6000*8mm Q235B 台 2 14万元/台 3 尾气碱洗罐 V-2112/V-2212 (详见技术附件) φ2200*6000*10mm Q345R 台 2 15万元/台 合计 台 6 146万元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146万元(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四川石化商务部物资仓库(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5 工期或供货周期:2018年4月20日之前 2.6 技术要求:《技术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3、本次招标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GB/T19001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24001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6、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有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相似工况为:最大操作温度130℃、中低压、介质为液态)20万元及以上销售业绩合同至少2份,业绩证明形式: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承诺函”格式提交书面承诺。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0、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5 8:00:00至2017-12-20 23:59:59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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