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2017-12-15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三标段
2.2 项目地址:潼南工业园区南区
2.3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6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及相应配套设施。
三标段为3、4、5#标准厂房,9、10、11#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92761.48平方米。其中3、4、5#标准厂房建筑总面积50617.70平方米,三栋厂房建筑层数皆为4F/-1F,建筑高度23.6米,多层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结构。9、10、11#标准厂房建筑总面积42143.78平方米,三栋厂房建筑层数皆为4F/-1F,建筑高度23.6米,多层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结构。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项目性质:新建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有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3.3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