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承担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公务用车服务。
二、招标范围:
2.1承担企业管理和生产公务用车服务,保证车况良好。现有4辆大客车、2辆中巴车、16辆小车,总计22辆。
2.2提供驾驶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维修技能的司机人员。
2.3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甲方正常用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2.4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投标方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
2.5严格执行招标方有关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环境和车况整洁。
2.6严格执行招标方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标准》、《驾驶员管理标准》、《公务车辆维护管理标准》、《通勤车辆管理标准》。
2.7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业主方与承包方协商处理。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负责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劳务服务等范围(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信誉。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公司二级资质,并具有3年劳务服务项目的工作经验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3须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3.4维护人员为男性公民,年龄范围在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