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调试管理系统功能修改及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2项目概况:
石岛湾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厂址西北距烟台市约120km,西北距威海市约68km,西北距荣成市约23km,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km。
2.3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调试管理系统功能修改及开发项目,招标工作范围为:
开发实施单位需根据招标人提出的业务需求,高效、准确的完成各项功能修改及新功能开发工作,整理和导入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及时处理系统BUG,以满足调试及试运行阶段的业务需求,确保系统功能与公司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的一致性。在系统运行和功能开发期间,如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开发实施单位需及时安排人员远程支持,必要时需到现场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要求。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应具有软件实施或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承担过类似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项目;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4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5招标文件费:1069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