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沙河右岸马湾~湾李村段堤防灌浆隐患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以豫财农【2017】185号文、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管【2017】7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约16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叶县沙河右岸马湾~湾李村段(桩号60+000~68+150),沙河白龟山至岔河口之间。堤防锥探灌浆长度8.15km,总进尺97812m,粘土11199.50m³,水泥489.06t。本次工程灌浆孔孔径30~35mm,梅花型布孔,灌浆分两序灌注,浆液为水泥粘土液,水泥掺入量为3%(干土时的含量),堤身设置三排灌浆孔,单孔深6.0m,孔距1.5m,排距1.2m,浆液密度1.3~1.6g/ cm³,少灌多复,灌浆压力0.03~0.05Mpa,每孔复灌次数3~5次,两次灌浆时间间隔不少于5天。灌浆结束后,用直径20~30mm、含水量适中的粘土球分层回填捣实。
2.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497;
2.3项目地点:叶县境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