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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电厂2018年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4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南通电厂2018年度液氨单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1.项目
 南通电厂2018年度液氨单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南通电厂4×350MW机组采用SCR烟气脱硝工艺,脱硝装置按一炉一反应器布置。每台脱硝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相应锅炉BMCR工况时的100%烟气量,脱硝效率#1及#2炉按NOX排放浓度≤100mg/Nm3控制,#3及#4炉按NOX排放浓度≤50mg/Nm3控制,每台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85t/h蒸汽,烟气量319.4Nm3/s(湿态、3.5%O2)。

南通电厂设置氨区系统,液氨专用槽罐车运来的液氨由装卸臂接入氨区系统,通过槽罐车与液氨储罐的液氨压差以及卸氨压缩机将液氨卸入到液氨储罐中,每个液氨储罐的有效容积为85m3,卸氨压缩机的排气量为49.6-102.3 Nm3/h。液氨储罐的液氨经过蒸发器产生氨气,通过SCR装置供脱硝使用。

南通电厂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华能路1号,天生港镇东侧长江边,东距市中心约10 km,距长江入海口约160 km,东南至上海市约110 km。南临长江天生港水道,至苏州市约85 km。西约1.0 km为天生港发电厂及天生港镇,距宁通高速南通西(平潮)出口约3.5公里,至南京市195km。另外厂址上游约80km的江阴长江大桥和厂址下游的40公里的苏通长江大桥均已建成通车,使长江南北公路交通联系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标的用于南通电厂亚临界燃煤机组(4×350MW)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系统的生产。年预估用量2700000公斤。本次招标液氨供货期为:2018年04月01日至2019年03月31日。

为了保证正常安全生产需要,本标的根据全年用量划分两个标段,比例为:6:4,即第一标段为全年预估用量的60%(1620000公斤),第二标段为全年用量的40%(1080000公斤),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

项    目

数量(公斤)

单价(元/公斤)

总价(元)

 

液氨(氨含量≥99.9%)

 

 

 

第一标段

 

1620000

 

 

第二标段

 

1080000

 

 

           

 

注1:标段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方实际液氨生产用量,招标方合同量兑现保证排序为第一标段足额兑现、但不保证第二标段足额兑现。

注3:评标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各标段技术、商务及评标价格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即使综合评价最优,也不可再中,按顺序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

要求供方在收到液氨供货通知书后2天内按要求数量用液氨专用槽罐车运输供货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氨区,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如出现报名或投标单位不足五家,以及评标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四家的情况,需重新发布公告。

2. 投标人 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同一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具有年产或年供应20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方与其签订的保证年供2000吨以上液氨的协议。

2.2.2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硝商,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本企业能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资料)。

 2.2.3投标人的液氨运输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应取得液氨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有一定的液氨泄漏事故处理能力。

2.2.4投标人须具有3个及以上电厂供液氨1年或同一电厂供液氨3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液氨质量检验报告。

2.2.5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申请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2日09:00时起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62元/标段。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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