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增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增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项目已由豫烟工董[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增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烟厂路南段安阳卷烟厂院内。
2.3、项目概况:
2.3.1污水运行现状:安阳卷烟厂现有一套生物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能力2000m3/天,中水处理能力500m3/天。日常运营以中水回用厂区绿化灌溉优先,无中水回用后外排至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为间断运行。
2.3.2 废气排放现状:安阳卷烟厂制丝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排潮废气,经异味处理系统后,达标排放;安阳卷烟厂现有四台12t/h燃气,产生的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安阳卷烟厂实行“集中生产、集中休息”的运营模式。
2.3.3根据安环文〔2017〕14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督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气筒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紧急通知》要求,安阳厂制丝部两处排潮点及动力部燃气房四台烟囱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污水处理站安装一套废水在线自动监控基站;并按照要求建设基站用房,安装配套设施。
2.4、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本项目涉及到安阳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加装两套异味处理系统,需在异味处理系统安装就位后方可实施)。
2.4.1 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废水在线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4.2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燃气房四台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4.3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制丝部两处排潮点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5、招标范围:
2.5.1 安阳卷烟厂制丝部加装2套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燃气房加装4套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污水处理站加装1套废水在线自动监控基站。
2.5.2 在线自动监控基站用房建设,建设标准符合DB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 1171-2015《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套设施。
2.5.3 对6套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及1套废水在线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完成后,由投标方组织项目所在地专家进行验收。
2.6、质量目标:符合或高于安阳市环保局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是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2、投标人应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信誉要求:
3.5.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3.5.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3、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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