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G-ZB-20173352
1.招标条件
长白山生态保护教育中心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管经发社会【2017】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生态保护教育中心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二次)
2.2项目概况:生态停车场及景观改造、现有室内泡池改造及景观相关的水电等配套设施、零星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长白山生态保护教育中心;
2.5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绿色建筑方面要参见《吉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点》(试行)2014年4月、《关于印发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内容执行,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规定及规范,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号和6号文件的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各一项(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需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到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需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到的),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提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工程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管理机构人员(材料员除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或岗位证(其他人员);
3.3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吉检长白山联发【2015】1号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4~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或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8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监督人核验身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