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村委会办公用房翻建抗震节能保温工程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款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投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项目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三年(从2014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12月28 日9时00分至 2018 年1 月4 日16时0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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