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江门 110 千伏福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 广电计部〔2017〕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 2.2建设规模:初定本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新建110千伏主变1台,容量6.3万千伏安,新建电缆线路1回长约1千米。投标文件以此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并论证,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建设以最新电网规划及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可研评审意见,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工作,提交样板点设计图纸、样板点清单及质量目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持有“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咨询资质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火电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5、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发输变电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送变电专业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 3.6、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7、为防止投标单位之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的投标单位全部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和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可研-设计工作。 3.9、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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