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华南农业大学2018-201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A156FG146F
1、包组内容:包组一:政府集中采购部门类、分散类代理及校内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相关服务,包组二:小型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数量:其中包组一拟选择8家采购代理机构,包组二拟选择10家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