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宣城金鸿厨具科技有限公司400+400KVA配电工程(项目编号:XCS-GC-GK-2017-36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金鸿厨具科技有限公司400+400KVA配电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该工程为宣城金鸿厨具科技有限公司400+400KVA配电工程,宣城金鸿厨具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单电源专线供电,供电电压 10kV,供电容量 2*400kVA;电源取自长桥变10kV 长冲119线#008杆,真空开关T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招标控制价: 1540622.1 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财务: 无 7、其他: 无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9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