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保险机构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201712001 招标人: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概况: 2.1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2 人数:约700人 2.3 保险期限及保费:保险期限为2年,员工个人或家庭的保险费用为200元每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驻马店地区分公司或以上级别的保险公司,提供在驻马店地区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 3.2 参加投标的主题必须符合国家保监会规定,享有团体人身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住院医疗保险等险种的经营资格。 3.3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亿元。 3.4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正确提交投标文件。 3.5遵守投标人各项承诺、责任、义务、权利。 3.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4. 获取标书的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标书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17:3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