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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岐城区道路(城开2号路延伸段)、琅岐城区道路(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琅岐城区道路(城开2号路延伸段)、琅岐城区道路(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和

1. 招标条件

本琅岐城区道路(城开2号路延伸段)、琅岐城区道路(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和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7】69号、榕开发改【2017】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琅岐城开路2号路、琅岐片区中部,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城开2号路延伸段,全长227.67米,宽24米,工程建设费约1232.21万元;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全长320米,宽12米,工程建设费约445.9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城开2号路延伸段起点接琅岐城开2号路,终点接雁行江主干道;琅岐中学道路改造起点接凤窝村道,终点至琅岐中学北校门(体育场)。招标内容为道路、桥涵、给排水、电力、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532914元 (其中城开2号路延伸段11486825元,琅岐中学道路改造50460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城开2号路延伸段工期为365日历天,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①城开2号路延伸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城开2号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琅岐中学道路改造工程的项目负责不得为同一人。【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等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9.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采用电子招投标。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招〔2011〕4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0〕2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0〕19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及我市现行其他有关电子招投标规定。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5日17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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