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2017年泉州移动2G整合项目技术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项目编号: FJYD20170004841
1.3项目服务地点:泉州
1.4采购内容:
泉州分公司2017年2G整合项目技术支撑服务,主要内容:为了保障本项目替换、扩容、改造等环节有序的衔接,保障替换站点的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服务规范、施工规范等。急需2017年泉州移动2G整合项目支撑服务。
1.5项目规模:168 万元(含税)。
1.6项目性质:服务
1.7资金来源:100%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8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个月。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应急物资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具备201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且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案例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控股股东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会导致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1时00分至2017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