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物流分公司卷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7-12-29
截止时间:2018-01-18
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的委托,就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部分县(区)分公司卷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热忱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一、内容及编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部分县(区)分公司卷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ZZCG2017-11319号;
标包划分:一标包(大关县卷烟配送服务)、二标包(永善县卷烟配送服务)、三标包(彝良县卷烟配送服务)、四标包(绥江县卷烟配送服务)、五标包(巧家县卷烟配送服务)、六标包(盐津县卷烟配送服务)、七标包(水富县卷烟配送服务);
中标单位数量:7家(本项目共设七个标包,每个标包各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卷烟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2018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定,价格原则上在中标价范围内一年一确定,供应商一年一评价。如中标方在招标方组织的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方的合作。
二、项目内容、服务质量及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品名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 备注
2018年卷烟配送 一、项目内容
(一)卷烟运输配送服务
1.服务范围内的卷烟配送量
2018年巧家、大关、彝良、盐津、水富、绥江和永善七县的卷烟配送量约为378500万支,其中巧家约为79000万支、大关约为41000万支、彝良约为76000万支、盐津约为57500万支、水富约为35000万支、绥江约为32500万支、永善约为57500万支。
卷烟计量单位:1箱=5万支,1万支=50条。
注: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支付配送服务费时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2.以上数量是预估的2018年全年配送量,由于中标人服务期从2018年2月16日开始,故实际配送量可能会小于以上数量。
2.服务范围内的零售户情况
目前巧家、大关、彝良、盐津、水富、绥江和永善七县的卷烟零售户约5490户;其中巧家约为1170户、大关约为689户、彝良约为937户、盐津约为1040户、水富约为333户、绥江约为436户、永善约为885户。
3.服务范围内的线路情况
目前巧家、大关、彝良、盐津、水富、绥江和永善七县的卷烟配送线路有108条;其中巧家现有22条、大关现有12条、彝良现有25条、盐津现有15条、水富现有10条、绥江现有8条、永善现有16条。
4.仓库情况
招标方免费将绥江、水富、巧家、大关、彝良、盐津六县卷烟仓库提供给这四县中标方使用,永善县的卷烟仓库由中标方提供。
(二)服务内容:
各中标方分别负责巧家、大关、彝良、盐津、水富、绥江、永善七个县的卷烟配送工作,实现“门对门”的卷烟配送到户工作。
(三)服务流程
招标方委托中标方完成以下环节的卷烟配送服务:
1.中转、暂存作业环节:
1.1干线运输车辆到达中转暂存库后,中标方组织人员完成卷烟的卸货、搬运、并按配送线路进行堆码和暂存管理工作。
1.2卸货作业完成后,由中标方指定的人员根据《分拣出库清单》对入库暂存的卷烟商品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在《分拣出库清单》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完成与运输驾驶员的货物交接。中标方在卸货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并确保卷烟无油污、水迹和损坏等,发生卷烟破损、短少、损毁、灭失的,由中标方按照卷烟零售指导价进行赔偿。
1.3中标方根据招标方下达的配送任务,组织人员按配送线路开展装车作业。装车时,中标方送货员须按照“先送后装”的原则,依据《配送单》对出库的卷烟商品进行引导装车,装车作业完毕后,与仓管员共同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卷烟出库交接手续。送货过程中,对零售户不在家的,须将卷烟交回暂存库,与仓管员办理交接手续,下次配送时,再办理领货手续进行配送,对此情况,招标方不承担再次配送的费用。
1.4中标方须建立商品台账,对卷烟入库、出库和回库进行全程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2.配送到户环节:中标方按照服务区域组织人员开展配送到户工作,对卷烟零售客户实施“门对门”的配送服务。对于受道路、地理因素的影响,不能直接配送到户的边远、偏僻村级区域的卷烟零售客户,经双方确认代送点或定点取货点,采用“代送点或定点取货点”的方式进行配送,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1利用手持终端设备,下载当日配送任务。同时领取《配送单》。
2.2领货装车完毕后,送货员和驾驶员按照双方优化的配送线路和配送任务,开展按单按址配送到户工作。
2.3按照配送单上的零售户经营地点,将该零售户的订货卷烟送至柜台,核实身份,引导零售户根据配送单上的品牌和数量共同对送货卷烟进行清点,当品牌、品规和数量相符后与零售户在配送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同时送货员还须使用手持终端设备,读取零售户自行持有的到货确认卡信息,完成到货刷卡确认工作。
2.4配送结束后,对零售户不在家的卷烟及时移交仓库进行回库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将手持终端中的到货刷卡确认数据进行回传,并对已完成配送且签字的配送单进行整理后,移交给招标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存档。
2.5如配送的卷烟采用软塑箱包装的还需及时、按数量回收软塑箱送至县物流仓库,待干线运输车辆到达时,中标方负责将回收的软塑箱装至干线运输车辆,由干线运输车辆送回招标方物流分公司。
2.6根据招标方的工作需要,完成零售户坐标信息采集、其他信息等工作的统计和报送。
(四)费用承担
1.如采用软塑箱包装的,软塑箱回收及装卸费用(包括将回收的软塑箱装至干线运输车辆)由中标方承担。
2.干线运输车辆到达中转暂存库后,由中标方组织人员完成卷烟的卸货、搬运、并按配送线路进行堆码和暂存管理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担配送工作的一方承担。
3.采用“代送点或定点取货点”的方式进行配送的,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 招标方提供的手持终端设备已支付包月流量费,如中标方人员使用手持终端设备过程中使用流量超出包月范围,则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的流量费用。
5. 招标方免费将绥江、水富、巧家和大关四县卷烟仓库提供给这四县中标方使用;其余盐津、彝良和永善三个县的卷烟仓库由中标方提供,仓库租赁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管理和使用仓库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质量及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一)服务关键指标标准
1.配送时限指标
1.1大关城区全部实现T+0送货到户,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实现T+1送货到户,其余乡镇实现T+2内送货到户,占比控制在10%以内。
1.2巧家、盐津、彝良、水富、绥江和永善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实现T+1送货到户,其余乡镇实现T+2内送货到户,占比控制在20%以内;边远山区实现T+3内送货到户,占比不超过10%。
1.3车辆无法到达的偏远零售户,招标方县级分公司与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代送点或定点取货点。代送点或定点取货点零售客户数不能超过各县总零售客户数的5%,每个代送点或取货点所服务的零售客户总数不能超过20户并按要求严格管理代送情况。同时,在定点取货或代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对卷烟商品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上述指标如省局、市局公司有新要求,需配合执行。(注:T+0指当天订货当天送达,T+1指当天订货第二天送达,T+2指当天订货第三天送达。)
2.送货到户率、准确率和送货准时率指标
送货到户率、准确率和送货准时率必须达100%。按招标方的服务内容将卷烟完好无损地送达巧家、大关、盐津、彝良、水富、绥江和永善七县所辖的卷烟零售户柜台。
3.到货确认刷卡率和配送单签字确认完善及返单率指标
到货确认刷卡率和配送单签字确认完善及返单率必须达100%。送货到户后引导零售户对配送的卷烟进行清点,无误后在配送单上完善签字手续,并认真用手持终端开展到货确认刷卡工作。送货结束后,三日内将配送单交招标方各县分公司中转站管理员装订存档。
(二)规范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草专卖法,接受招标方有关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2.必须坚持按单按址送货到户,严禁驾驶员与送货员截留、更换、代收货、寄存、代签字、代卖、拆单、分单、并单、集中送货或不刷到货确认卡等不规范行为。
3.中标方作业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到货清点、签字和刷卡工作,严禁不清点、不签字、签字不完善、不刷卡、刷卡异常等行为的发生。
4.中标方须强化作业人员管理,严禁作业人员代零售户代收卷烟或代零售户确认收货。
5.加强中转暂存库的运转和管理,严禁对已经分拣到户的卷烟在库进行二次分拣。送货时零售户不能收货的,须将卷烟进行回库处理,严禁代签代收和寄存。
(三)安全要求
1.中标方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将从相关业人员的资质、培训等资料复印后交招标方存档。
2.驾驶员和送货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抢措施,确保人身、卷烟和交通安全。
3.严禁驾驶员驾驶有故障车辆上路、酒后驾车,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搭乘,驾驶员与送货员不得从事与送货无关的事。
4.中标方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在运输、中转暂存、出入库和配送作业全程中,中标方对双方完成交接后的卷烟数量、品种、规格、包装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破损、短少、损毁、灭失等情况发生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零售指导价进行全额赔偿给卷烟零售户,出现掉包、以假冒真等情况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零售指导价进行赔偿给卷烟零售户,招标方保留追溯权。
5.在运输、中转暂存、出入库和配送作业全程中,中标方对其拥有的车辆、作业人身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生交通安全和其他安全事故也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中标方应保证优先调配车况良好、车型合适、资质合格的车辆及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送驾人员,并确保专车专用。
7.中标方对承运的卷烟、中标方车辆及人员承担相关保险费用。
(四)保险要求
中标方必须对承运的卷烟购买全额的卷烟货物陆路运输保险、盗抢及不计免赔等险种;此保险将作为合同履行的强制性条件,中标方须将购买保险的原始凭证提交招标方验证后招标方才支付服务款项。各县2018年全年预计卷烟配送量及零售总价如下:
1.巧家县预计配送量790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4.503亿元。
2.大关县预计配送量410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2.337亿元。
3.永善县预计配送量575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3.2775亿元。
4.彝良县预计配送量760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4.332亿元。
5.盐津县预计配送量575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3.2775亿元。
6.水富县预计配送量350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1.995亿元。
7.绥江县预计配送量32500万支,全年卷烟商品预计保价1.8525亿元。
注: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支付配送服务费时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2.以上数量是预估的2018年全年配送量,由于中标人服务期从2018年2月16日开始,故实际配送量可能会小于以上数量。
(五)作业要求
1.驾驶员与送货员应文明礼貌服务,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做好宣传、解释、记录、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处理送货差错及残损卷烟问题。
2.按照作业规范的要求做好领货、送货、等工作,文明礼貌服务。
3.送货时引导零售户对到货卷烟进行清点,并完善签字确认和到货栓卡确认工作,认真收集、填写客户意见,送货结束后及时反馈中转站综合管理员按月装订成册。
4.在送货过程中,驾驶员与送货员严禁以任何借口漏送、擅自改变送货线路及延长送货时间。
5.中标方在运输高峰期,应及时调配或补充车辆,确保招标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管理要求
1.招标方按照要求,负责对中标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中标方须支持和配合。
2.中标方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招标方物流中心和县烟草分公司开展卷烟物流相关服务工作的协调,包括与招标方卷烟物流相关的线路优化和设计、流程优化、配送调度、运行跟踪、服务监督、信息反馈、费用结算等工作。
3.在服务期间,若招标方对现有卷烟订货、扩户、分拣、送货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改造,中标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应的试点、推广及应用工作。
4.中标方必需爱惜招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5.中标方应自觉维护招标方的利益和形象,在配送服务工作过程中使用专业配送礼貌文明用语,按照招标方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不能确定的事项,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后妥善处理,不得擅作主张。
(七)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附件《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物流分公司业务外包考核评价标准》进行验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服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物流、仓储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未被列入招标方供应商黑名单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司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不允许同一人办理两家及以上公司报名事宜;
五、投标报名应携带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 “三合一”证(如三证合一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应出示工商部门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总公司下属的多家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以上证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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