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软水和化学药品2个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12-29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包化学药品设备采购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9368/02。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2包:化学药品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第2包化学药品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固体氢氧化钠、火碱、除雪剂、环氧树脂和变色硅胶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贸易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所代理产品(固体氢氧化钠、火碱、除雪剂、环氧树脂和变色硅胶)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所投产品(固体氢氧化钠、除雪剂、环氧树脂和凡士林)的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固体氢氧化钠、火碱、除雪剂、环氧树脂和变色硅胶的2014-2016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是贸易商的,须提供投标人的固体氢氧化钠、火碱、除雪剂、环氧树脂和变色硅胶的2014-2016年不少于1份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数量、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c.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的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贸易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