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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金额1物业服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金额 1 物业服务采购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9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2日8:30起至2018年1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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