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2018年洱海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项目(第一至四标段)
2. 采购内容:2018年洱海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项目(第一至四标段),采购预算价为137万元,具体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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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品种 |
标 段 |
规 格 |
数量(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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鲢 鱼 |
一 |
250-400g/尾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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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50-400g/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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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50-400g/尾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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鳙鱼 |
四 |
100-200g/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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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财政拨款,已到位。
5.项目完成时间要求: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投放。
6.投放地点:洱海鱼种投放点
7.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需具备下列条件: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专业合作社;
7.2 具备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且能够自主生产的经营商;
7.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7.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8.报名方式:本次招标报名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并现场报名确认。(供应商必须先选择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后,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8.1现场投标报名方式:
8.1.1符合本招标公告第7.3条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可持以下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专业合作社提供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4)参加开标会议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并加盖公章(需清晰,能看清报名企业名称、报名项目。)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原件备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8.3 本项目第一至第三标段,供应商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8.3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2017年12月28日09:00—2018年01月08日17:00
9.项目要求
9.1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与营业执照相对应的资质材料;
9.2 投标人投标品种应在该企业备案的增殖放流供应品种名录内;
9.3 所有放流品种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9.4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我省、州、市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9.5 投标人在运输流放鱼苗过程中,不得使用冰块运输;
9.6 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配送及售后技术支持;
9.7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8 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供应商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
1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8日09:00—2018年01月08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11. 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份/标段),请各供应商在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前交付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4.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4.2.2 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17日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14.3 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14.3.2 现场递交时间: 2018年01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