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盘电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检修维护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招标主要包括#1、#2机组脱硫CEMS设备6套,脱硝CEMS设备16套,水系统环保监测设备3套,仪表参数异常处理、事故应急、日常巡视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取样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等,包括提供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所有工器具。(备品备件由招标方提供)。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描述。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地点
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5.工期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类似施工总承包或技术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环保部监制地方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4 投标人参与所投标项目检修维护人员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必须取得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提供合同和证书复印件)
6.5 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CEMS系统维护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6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提供单位盖章承诺书)
6.7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单位盖章承诺书)
6.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9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