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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改造及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改造及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工程进行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改造及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08-174106ZXY555)采购。现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1. 具体事项如下:

包号

项目名称

财政预算

数量

完工期

01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会议系统改造及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工程

人民币188.48万元

1项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

2. 投标资格与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能参加该项目投标;(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4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的9:00—11:00;14:00—17:00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具体账号信息及程序请咨询工作人员。

4. 投标报名材料: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的注册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之前递交到(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和地点:兹定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特别说明: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截止日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

9.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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