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性质: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宣城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以东通津路以北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相关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准文号:宣开管【2017】170号
一、招标条件:宣城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以东通津路以北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以东通津路以北建设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宣城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以东通津路以北建设项目为宣城鸿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724.4m2;2#厂房、4#厂房为单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宿舍楼为五层框架结构,设备房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及大门围墙、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584981.24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