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 已由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潮发改社[2017]34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20%,自筹资金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潮枫路与新安街交界处西南侧的原市药材支分公司和市药材采购供应站两家企业的国有土地(即市妇幼保健院原址扩建)。
2.2、建设内容:建设一幢13层住院综合楼(含地下停车场2层),新建天桥一座,新建综合楼拟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250个,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3.72亩,扩建后设病床300张。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出具工程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等,具体如下:
(一)工程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文件。包括且不限于:钻机进退场、钻探措施费、野外钻探施工、物探、标贯原位测试、取土样、抽水试验、土样常规试验、水样分析、资料整理、报告打印装订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勘察需考虑的相关工作。
(二)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防雷、基坑支护、装修、弱电智能化、绿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
(三)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和基坑土石方挖运)、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和等10个分部工程;(具体以经审定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 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等单位工程;
3 其他工程: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植物病虫害防治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出具工程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方案;相关报建配合;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
2.4、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80个日历天)
2.5招标控制暂定价:6023.51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暂定价34.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暂定价136.8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暂定价5852.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7勘察负责人的人员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9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0业绩要求(或联合体主办方):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8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以合同金额为准,但不含补充合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与联合体中分工成员对应;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1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4.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需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一栏填写格式为“
(主)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两栏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填写《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时,①如一个单位资质同时符合招标公告的两个资质要求,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名称可只写两个单位名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②如由三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
5.2投标报名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方可报名。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以纸质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工 , 联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