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
信宜市教育城初级中学200米运动场工程已由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信发改综【2017】97 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信宜市教育城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是
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为符合国家标准的200米塑胶运动场。包括主体工程、给排水沟工程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10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年
1 月
18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