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市人才公寓2431套房源燃气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现有人才公寓2431套房源所在小区及人才公寓办公楼
2.2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指导施工全过程; 施工部分招标范围: 室内燃气部分表下支管、软管、阀门、燃气表、台面开孔、燃气开栓等;人才公寓办公楼燃气管道、支管、软管、阀门、燃气表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施工方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地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