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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土建及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土建及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批复文号南发改资[2017]260号批复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
项目名称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土建及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2017]260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土建及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土建及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提标扩能工程红线内全厂建、构筑物,包括主厂房及附属结构、门卫室及烟囱、地磅房、综合水泵房、循环水管网、排水管网(含红线外)、厂区取水管网环场道路(永久和临时)及红线外与一、二厂衔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接道路、栈桥等、配套设施用地建、构筑物及发包人临时办公场所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此次招标含全厂消防施工及报建验收、钢结构及维护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不含、园林绿化、精装修、厂区空调工程)。 深基坑支护(配套设施地下室、提标扩能工程垃圾坑、渣坑、烟囱基础等)由投标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基坑防护方案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方案设计费及评审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投标人支付。 提标扩能工程建、构筑物一览表
子项号 子项名称 建筑面积m?
1 主厂房 34000
2 烟囱及在线检测小室 170
3 综合泵房、冷却塔及清水池 700
4 升压站
5 垃圾运输坡道
6 地磅房及地磅基础 30
7 门卫房 30
8 循环水管线
合计 34930
配套设施用地建、构筑物一览表
功能 面积 (平方米) 备注
用地面积 47.385亩
建筑面积
地上 配套用房 检测中心 20,000
信息中心
会议中心
环保实验中心
研发孵化中心
固废办公/资料/培训中心
多媒体教室
阶梯礼堂
展厅
配套设施 4200
公寓 10,000
地下室 9,000
建筑面积合计(暂估) 43,200
注:以上表格建筑面积为暂估值。 暂估合同总价:本项目的暂估合同总价约人民币25000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含红线内所有施工)、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承包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合同。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广东省优质工程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1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1.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1.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2.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3专职安全人员:至少2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4施工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4.5.5造价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5.6社保及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上述4.5.3-4.5.5款中的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6业绩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规模≥12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业绩(承担主厂房土建工程)。 注:(1)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备案。(3)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如1200t/d或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8 1 19 0900分起至2018 1 25 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 2 月 6 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 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9时30分。 7.2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9时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原件。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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