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交通函[2014]202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
公路路线全长17.064km,本次迁改包括但不限于220千伏线路拟新建4×1.30km+2×1.534km+2×0.55km,220千伏线路拟拆除4×1.255km+2×0.44km,拟拆除四回路铁塔3基、双回路铁塔2基,新建四回路铁塔11基(含临时线路)、双回路铁塔3基;110千伏线路拟新建4×0.80km+2×0.25km+2×0.80km,110千伏线路拟拆除4×0.905km+2×0.12km,拟拆除四回路铁塔3基、双回路铁塔2基,新建四回路铁塔3基、双回路铁塔2基,更换双回路导线2×0.80km;配网线路拟新建1×0.88km+2×1.1km+4×0.55km,配网线路拟拆除1×2.176km+2×1.1km+4×0.55km,拟拆除水泥杆16基,铁塔33基,新建单层室内配电站1座。最终确定的迁改工程规模以供电局部门批复可研方案为准。
2.3计划工期:
(1)接到发包人要求开展初步设计通知之日起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
(2)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5日内完成最终初步设计编制;
(3)接到发包人要求开展初步设计通知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主管部门的评审通过意见。
2.4招标范围:
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如有多标段,需明确是否兼中)。(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电气相关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10年或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历,担任项目负责人5年或以上;
(3)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7资信要求:
承包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资信备案登记。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3.9其他: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月
19日至
2018年
01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设总(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份、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设总(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勘察负责人资格证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备查);
(4)其他: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自行下载(如多标段,需按标段递交))。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02 月
08 日下午
14 :30 时,投标人应于
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04开标室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