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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批
项目名称 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批复文号 蕉国土资[2017]25、26号文
批复单位 蕉岭县国土资源局、蕉岭县农业局、蕉岭县财政局
招标人 蕉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蕉岭县国土资源局、蕉岭县农业局、蕉岭县财政局(蕉国土资[2017]2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17年度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长江村、黄沙村开发补充水田及长潭镇堑垣村、新铺镇黄沙村、尖坑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蕉岭县新铺镇、长潭镇;2.3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90个日历天;2.4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及补充耕地开发水田工程2.5招标控制价:8959155.07元;2.6招标范围: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1.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80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3.1.4投标人2014年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达800万元或以上的农田水利项目的施工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书或验收文件为准,并提供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查询通道(电话或网址)。3.1.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3.1.5.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1.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不少于13人:1名项目负责人、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财务负责人、1名测量工程师、2名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3.1.5.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明知在其他项目已中标,仍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2、报名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如查到显示有在建工程,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如查到显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3.1.5.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1.5.5造价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测量工程师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3.2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3.3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服务指南栏目。3.4因本项目因建设地点比较分散,现场施工场地情况较为复杂,工期紧,为使各潜在投标人顺利开展投标工作,确保施工方案可行,保证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潜在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测量工程师、安全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表各自身份的证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粤东医院侧)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到现场踏勘,需拍摄具有显示该项目所在地背景的照片,拍摄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各村村委会,照片交招标人并盖章确认。(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二)3.5信誉要求:3.5.1自2017年6月1日至本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5.2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在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4.2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一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一正一副),必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4.3已报名的申请人于2018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2000元/份,参考资料(图纸,地勘资料等):10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8年2月9日8:30时 至9: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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