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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岛尖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灵新大道以东的横沥岛尖旧南路与大元路交界C3-14-06地块,规划占地面积514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13平方米,容积率为1.50,建筑密度为40%,建筑高度为≤18米,绿化率为≥35%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 1.2.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南沙城投公司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313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10575.63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审查竣工图、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等。勘察设计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 因明珠湾区个别专项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设计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设计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3)项资质: 1)工程(建筑工程)咨询丙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项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3)项资质,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或其它专项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需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日历天后的5个工作日,即2018124日至2018130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表123)一式2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相关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相关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 期:20 年 月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共同授权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联合体各成员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各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收款账号为: 账户名: 开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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