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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 批复文号2017003号批复单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
项目名称 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
批复文号 2017003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0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北起禅港路,向南延伸至科润路,路线全长约1450m,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科润路至横三路段建设综合管廊,长度约1000米;横三路至禅港路段建设缆线沟,长度约450米;部分路线与佛山地铁四号线存在并行、重叠及交叉等情况。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最大管径DN800。项目投资估算为1685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2545万元,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7.59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69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0.90万元2.3勘察设计周期2.3.1从签订合同至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各阶段时间要求:①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并提供设计方案报建资料;②设计方案审核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定稿送审资料;③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发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修编资料;④概算审核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⑤地保意见及综合管廊评审意见下发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审查送审稿;⑥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2.3.2后续服务时间要求: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此阶段不作时间要求。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2.4.1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为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地质钻探、现状管线勘测、初测、定测、现状路面调查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确认预算中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交通疏导方案、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规划报建、概算备案、施工招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2.5承包方式:按固定折率、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总价包干。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4.2.1和4.2.2两项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的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的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4.2.3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由一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与一家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4.3.1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4]3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加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统并且最新年度考评等级为C或以上,或新登记入库的。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则可以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如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相关信息不一致,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为准)。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未被锁定,否则其投标无效。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提供)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职称。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7月至 2017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业务咨询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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