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泡沫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05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泡沫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五津站~儒林路站盾构区间右线起迄里程为:YDK34+899.828—YDK34+012.204,线长887.624m;左线起迄里程为:ZDK34+899.828-ZDK33+951.354,线长946.053m(短链2.421m);盾构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为550m,盾构线路间距14.7~16.2m。在YDK34+452.500(ZDK34+454.618)设置一座联络通道兼废水泵房,联络通道及泵房采用矿山法施工,盾构区间沿线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为时代晶座小区,迎宾大道。交货地点为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高庙村,213国道线1044公里桩处。
2.2招标内容:泡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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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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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泡沫剂 |
1000kg/桶 |
吨 |
220 |
2018.2.15-2019.3.10分批发货 |
新津地铁10#,迎宾大道212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不做资金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5年至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供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代理投标(:若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月2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