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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不含低碳园北侧段X1+847.7-X2+167.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不含低碳园北侧段X1+847.7-X2+167.7标段)施工已由增发改投【2014】5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单位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整治渠道共2038.9m,西支渠下游段桩号X1+380~X2+356.9(不含低碳园北侧段X1+847.7-X2+167.7标段),共656.9m;东支渠安置区南段桩号D2+150~D3+247,共1097m;跨渠桥善福桥接长;南闸站连接段桩号Z0+000~Z0+285,共285m。河道整治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等级为4级。2.2招标范围:本次整治渠道共2038.9m,西支渠下游段桩号X1+380~X2+356.9(不含低碳园北侧段X1+847.7-X2+167.7标段),共656.9m;东支渠安置区南段桩号D2+150~D3+247,共1097m;跨渠桥善福桥接长;南闸站连接段桩号Z0+000~Z0+285,共285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7741.43万元。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肆拾玖万玖仟壹佰捌拾肆元肆角捌分(¥:48499184.4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注:应选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3家的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或报名窗口)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由招标代理负责。4.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2)本项目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总则“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密封)。(3)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8.2、8.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必须要满足56天,均为原件,单独提交,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4.2.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缴纳证明材料不需附进投标文件,开标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为准)。4.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4在规定的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期间结束后,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2月9日9:00时,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15:00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 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15:00—17:30时(开标完成为止)公开开标。(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日15时00分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报到签到手续后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5.4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