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头市达茂旗水利水保项目(2017年度)第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头市达茂旗水利水保项目(2017年度)由包头市水务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水发〔2018〕5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头市达茂旗水利水保项目(2017年度)
2、
3、建设规模: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500公顷,水源工程100处,节水灌溉工程85处。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施工(水源工程100处:新建大口井10眼,新建深井40眼,配套水泵50套,新建井房50座;节水灌溉工程85处(新增滴灌面积6530亩):共设排水井131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六大员资格证书;
(8)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