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中行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
平远县中行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远县水务局、平远县财政局、以
平发改审字【2017】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平远县中行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2 建设地点:平远县中行镇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2.4 项目建设内容:敷设输配水管网长约35.792km,新建取水坡头和粗滤池各22座,新建慢滤池24座,新建蓄水池20座。2.5 招标控制价:1951787.41元;2.6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要求如下: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③测量工程师1人: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④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⑥施工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⑦质检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4)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5)投标人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3.4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7 信誉要求: 自2017年6月1日至本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
2018年1 月30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4.2报名资料(详见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按附件一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备查,备查后现场退回。4.4 已报名的投标人于
2018年1月31 日至2月6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含其他参考资料)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18年3 月6 日 9:00 时至 9:30 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