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台山市Y335广海镇甫草至海龙湾段海防公路(K2+180-K4+200)建设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7]101、3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海镇甫草至海龙湾;全长2.02公里,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5米。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为 198.24万元,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467395.00元。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台山市Y335广海镇甫草至海龙湾段海防公路(K2+180-K4+200)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等;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2 标段划分
标段类别:路基、路面工程类; 标段: 1个标段; 主要工程项目: 台山市Y335广海镇甫草至海龙湾段海防公路(K2+180-K4+200)建设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2年12月01日起至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日止),具有独立完成并通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1项或以上,且每个项目长度在2公里(或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具有公路或路桥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近3年内(是指2014年12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须向台山市检察机关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参加投标人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山市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联系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