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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小企业创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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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小企业创业园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小企业创业园厂房建设项目(监理)由黑援疆前指[2017]34号文批准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小企业创业园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 2.3建设规模:1960平方米*4栋; 2.4工程投资:112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备案,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存入或汇入以下银行帐户(附言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打款凭据,在开标时作为投标保证金凭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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