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QFZC-2017-646
三、采购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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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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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供应商需具有山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保安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人员须具有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且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具有充足的人员储备,有在短期内增派人员(100名以上)的能力,需提供600人以上的社保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166.32万元(服务期3年) |
四、项目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得方法:
1. 报名时间:2018年 1月25日-2018年 2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