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供电局2018年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批文:桂电办函[2017]34号
2、项目名称:玉林供电局2018年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7869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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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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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林供电局2018年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全局特种车辆8台。其中随车吊车3台、高空作业车3台、叉车1台、电瓶车1台。特种车辆车载、高空液压机械等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和大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服务期间实行不定时的服务时间 |
二、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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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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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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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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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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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特约技术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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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的相关服务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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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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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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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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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供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盖章),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子公司,或存在相同股东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非企业组织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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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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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10时00分00秒至2018年2月2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