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油工程研究院(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采油工程研究院化学仪表实验楼新风、排风系统改造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就采油工程研究院化学仪表实验楼新风、排风系统改造工程所用不燃保温软接32个、锥形风帽8个、防雨百叶风口12个、开闭型自然进风口167只、保温软管20米、铝合金双层百叶风口8个、静压箱4个、不锈钢防虫管罩167个、风管对开多叶调节器8台、风管阻火器8台、风管止回器12台、铝合金单层百叶风口149个、弹簧减震器72只、UPVC管件167只、排风双风量调节器143套、通风柜变风量调节器16套。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 按合同约定日期。
2.5 选商方式: 投标报价与资质评审。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3.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要包含实验室设备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相关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