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合肥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2017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5、项目概况:2017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务一批,本项目各包别拟招1家服务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1包6.7万元;第2包5万元;第3包3.3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共分3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中盐安徽红四方等8家单位);第2包(皖能合肥发电等6家单位);第3包(中材安徽水泥等4家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企业2011-2015年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资环函[2016]227号)规定的14家第三方核查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5日上午09:00至2018年02月01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