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8)010号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装饰装修工
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
2、5、6层
2.3 建设规模: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装饰装修工程,包含 1至2楼、5至6楼等,总装修面积约6400平米。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 招标范围: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 年以上。
8.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2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