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锅盖山停车场占用绿地苗木移植采购服务项目(第一至第二标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 谈判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锅盖山停车场占用绿地苗木移植采购服务项目(第一至第二标段);
2.2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对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锅盖山停车场(一号地块)占用绿地苗木进行移植、运输、种植场地平整、种植穴土壤更换、管养等工作,投资约849147.25元(详见采购清单);
第二标段:对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锅盖山停车场(二号地块)占用绿地苗木进行移植、运输、种植场地平整、种植穴土壤更换、管养等工作,投资约933912.17元(详见采购清单);
2.3服务周期(两个标段均要求):2018年2月13日内完成;
2.4管养期(两个标段均要求):所移植的苗木管养期为一年;
2.5成活率(两个标段均要求):在管养期间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若苗木出现死亡的情况,要求以死1赔3的比例进行赔偿;
2.6交货地点(两个标段均要求):五华区辖区范围内;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两个标段;
2.9质量标准(两个标段均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3.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1.5项目负责人: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个及其以上项目金额在80万元及其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或苗木移植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备案证或提供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
3.1.8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报名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9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第二标段
3.2.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1月31日至2018年02月02日(国家法定假日、周末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