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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

 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区发改委关于金坛区社会福利院内装饰及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18]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1#、2#楼室内装饰15725.64平方米,道路、景观绿化10094平方米等相关建设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装饰、景观绿化、空调、厨房设备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1名;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总监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所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2、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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