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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已经农计发【2017】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

1 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已经农计发【2017】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包括水质监控系统、水面及水下视频监控系统等251台(套);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包括现场自动控制系统、便携式移动生产管理系统等236台(套);综合管理报账系统,包括鱼病远程诊断系统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5台(套);公共服务系统,包括公共信息资源库、疫情灾情监测预警系统、养殖渔情精准服务系统等55台(套);完善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针对工程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招标阶段设计、技术施工图设计、批复所需的所有附件设计及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含设计变更、派出驻现场技术设代和全阶段后续服务、并且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等工作),设计成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等。

2.3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4本次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设计单位需具有信息集成资质(工信部颁布)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颁布),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11日10:00时至2018年2月15日19:30时(北京时间)。

4.2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农业部认定的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中级资格。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本工程评标办法

5.1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

5.2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之日起十五日前发放。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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