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对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进行国内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CDYH-SC-2018-5010
二、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项目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共计7个包。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并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7、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适用)
8、信誉要求: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或市场禁入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资格审查: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采购文件自2018年 2 月 1 日至2018年 2 月 2 日9:3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