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试化验建设项目火焰原子吸收仪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招标人: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2、交货地点: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试化验建设项目现场
3、投标货物交货期: 2018年3月20日前。
4、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必须向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所有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内容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一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盖公章扫描件);
(2)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项目唯一授权证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8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