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2017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托里县第一中学综合楼)已经由托发改项目【2017】3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托里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托里县第一中学综合楼)(勘察、设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额为1041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
2、工程规模:新建5200㎡综合楼(1)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和测绘;(2)配合项目进程中各阶段和设计有关的勘察、测绘工作;(3)配合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及其他相关设施等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服务工作。
3、本公告划分为设计1个标段、勘察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勘察: TLX201801230720020202003 设计: TLX201801230720020203004 |
2017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托里县第一中学综合楼) (勘察二次) 2017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托里县第一中学综合楼) (设计二次) |
新建5200㎡综合楼(1)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和测绘;(2)配合项目进程中各阶段和设计有关的勘察、测绘工作;(3)配合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及其他相关设施等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服务工作。 |
总工期:30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一级]
2.勘察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以上或者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设计报名时需携带:(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2)设计人员:拟设计该项目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业绩要求: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不需要提供业绩。(注:上述证件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勘察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2)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原件或职称证书原件。(3)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注:上述证件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2月6日10时00分到2018年2月12日19时30分
2、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2月6日10时00分到2018年2月12日19
时30分
2、领取方式: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份)
六、其他说明
报名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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