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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5]597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
项目名称 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5]597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福和片区污水管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增发改投[2015]5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增城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增城区中新镇 2.2项目规模:项目铺设截污主干管全长2.2km,其中d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开挖)649m,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开挖)1485m,d800III级钢筋砼F管(顶管)66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旱季规模0.5万t/d、雨季规模2.2t/d,远期污水规模1.5万t/d,土建按近期雨季规模一次建成;配套D426×9污水压力钢管(同槽铺设)6642m,接入现状污水管网。项目计划总投资3868万元。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25392536.25 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铺设截污主干管全长2.2km,其中d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开挖)649m,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开挖)1485m,d800III级钢筋砼F管(顶管)66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旱季规模0.5万t/d、雨季规模2.2t/d,远期污水规模1.5万t/d,土建按近期雨季规模一次建成;配套D426×9污水压力钢管(同槽铺设)6642m,接入现状污水管网(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投标人资质设定按最低要求设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7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财务状况要求:(注:此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选用) 3.1.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代建人; (5)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报名手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3.5 投诉处理 3.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3.5.3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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