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喀什噶尔河灌区疏勒县骨干工程南库外渠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喀发改项目【2018】6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疏勒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疏勒县境内,建设内容:本次改建渠道长度为5.77km,渠道设计流量为8.0m³/s,渠道为中型4级,建筑物级别4级。控制灌溉面积12.00万亩。改建渠系建筑物共10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座(其中2座改建消力池)、分水闸2座、农桥4座、涵洞1座(改建消力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共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改建渠道长度为5.77km,渠系建筑物共10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座(其中2座改建消力池)、分水闸2座、农桥4座、涵洞1座(改建消力池)。
监理标段:工程监理;对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标段发包价为223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